退伍军人买房是有打折政策的。
退伍士官补贴政策有什么
1、安家补助费
依据月薪资计算,退伍10周年以内的士官,每年发给0.5个月;
退伍10周年以上的士兵,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
2、回乡生产补助费
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的薪资为: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医药生活补助费
对患有慢成人两性疾病的复员士官,可依据病情的轻重,并经军以上的机关批准后,可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补贴的金额低于5000元,最低高于1200元。
4、奖励薪资
当年符合发放奖励薪资条件的,按基本薪资标准发放。
5、住房补贴和公积金
退伍的士官应依据个人住房的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下士补贴金额约为1.6万元,中士补贴金额约为2.7万元,上士补贴金额约为4.3万元,四级军士长补贴金额约为6万元。(具体应依据当年的规范为准)
退伍军人贷款买房可享受国家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打折利率,因此本息还款的重压会比较小一些。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与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士官,在购买首套住房时,都可以享受国家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打折利率。
对退休士官的住房保障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退休士官原则上实行军队统一的住房规范,所需经费由国家和个人合理负担,实行住房补贴、货币补差相结合的方法,稳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社会化;
(2)退休士官的住房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
(3)退休士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根据规定享受有关税费减免打折。各地政府要将退休士官住房优先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开发计划,有关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保证提供;
(4)退休士官配偶在地方单位工作或者退休符合享受住房补贴的,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根据规定优先向其发放住房补贴。
得看符不符合条件,假如不符合条件可以咨询民政部门看地方有没有关的政策 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二条 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 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 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规范,根据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域根据普通产品住房价格确定。购(建)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购(建)房子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根据上述标准将购(建)房成本发给本人